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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指“三棄”頑疾 可再生能源發展迎來一場及時
3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可再生動力發電全額保證性收買辦理方法》(下稱《方法》),旨在加強可再生動力發電全額保證性收買辦理,保證非化石動力花費比重方針的完成,推進動力出產和花費革新。
《方法》對可再生動力做了明晰界定,適用于適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非水可再生動力,水力發電參照履行。
雖然業界以為這次《方法》的出臺是政府、新動力公司與電網等多方妥協的成果,但其關于處理棄風、棄光和棄水疑問將起到實質性的積極作用。
“我覺得這個辦理方法對新動力行業開展是一場及時雨。”合肥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在承受記者采訪時表明,“這次辦理方法的出臺,距離2010年《中國可再生動力法》首次提出全額收買可再生動力發電的提法,已有十年的時刻,保證可再生動力全額收買是真實要落到實處了。”
劍指“三棄”惡疾
所謂可再生動力發電全額保證性收買是指電網公司(含電力調度組織)依據國家確定的上網標桿電價和保證性收買利用小時數,聯系商場競爭機制,經過履行優先發電準則,在保證供電安全的前提下,全額收買方案范圍內的可再生動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在現有電力體系下,火電由于每年有政府下達的方案電量,形成了事實上的優先發電權,搶占可再生動力的開展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講,能否處理好棄風棄光疑問,既是電改的重要內容,更是衡量電改勝敗的標志,也是動力革新能否成功的要害。”中國可再生動力學會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在承受《中國動力報》記者采訪時表明。
由于汛期降水較為會集、外送通道才能缺乏、用電需要增長放緩、供熱機組調峰才能有限等疑問,棄水、棄風、棄光一直是可再生行業開展的痼疾。依據行業界預估,2015年全國棄水量將超越400億千瓦時;國家動力局統計數據顯現,2015年中國棄風電量339億千瓦時,同比增加213億千瓦時,均勻棄風率到達15%;西北有些地區棄光景象嚴重,其間,甘肅全年棄光率達31%,新疆自治區全年棄光率達26%。
而《方法》可以極大地處理上述疑問。依據《方法》,可再生動力并網發電項目年發電量分為保證性收買電量有些和商場買賣電量有些。保證性收買電量有些經過優先組織年度發電方案、與電網公司簽定優先發電合同(什物合同或差價合同)保證全額按標桿上網電價收買;商場買賣電量有些,由可再生動力發電公司經過參加商場競爭方式取得發電合同,電網公司依照優先調度準則履行發電合同。
秦海巖指出,棄風的真實要素并非技術要素或別的實踐的限制性條件,而是由于既不自在也不公平的電力商場存在的一系列妨礙,再加上因新技術要挾舊的考慮和做法形式而遭受的阻力。
在此布景下,在《方法》出臺3天后舉辦的一場“棄風限電研討會”上,風能協會宣告將自動維權,視狀況采納包含請求信息揭露、向國家主管部門告發、請求行政復議以及法令訴訟等在內的多種法令手段,依法維護新動力公司的合法權益。據秦海巖介紹,到目前,對于此前在風電消納方面涉嫌違法違規操作的甘肅、新疆、云南,風能協會已向三個地方政府的發改委、經信委,以及電力公司請求信息揭露,并表明“將視事態開展狀況采納進一步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