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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電力外送的中通道--西電東送
開端三峽分電的規劃包括向西輸往重慶區域,其他的基本上是沿江向華中、華東區域運送,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浙江。方案的第一條輸往華東電網的是三常線(三峽龍泉至常州政平)±500千伏直流線路。此外還有三滬線(湖北宜都至上海青浦華新鎮)等。后來根據局勢改變,在2000年8月北戴河會議決定,締造三廣線,從湖北荊門到廣東惠州博羅縣。
但是三峽工程建成的時分恰逢用電低谷時期,許多省市標明難以承受三峽的電力。重慶以前說,重慶為三峽移民做出了犧牲,應當分三峽的電。現在說重慶為三峽移民做出了無量的奉獻,咱們不能承受三峽的電。后來重慶區域首要消納四川二灘電站的水電。但是后來用電又嚴峻了,特別是在枯水期缺電,重慶就責怪為何不給重慶送電?
河南省說自己是以火電為主,不需要三峽的電。江西說自己是一個農業小省,不需要多少電。安徽也說自己是農業省,并且有兩淮煤礦,也不需要三峽的電。只需江蘇、上海、浙江一向標明承受三峽的電。為此我讓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由王駿牽頭,成立三峽分電小組,將三峽電力分年分配到各省市。三峽工程建成后國家構成三峽工程查驗委員會,分紅兩有些查驗:一有些是三峽紐帶工程,另一有些是三峽輸電工程。國家三峽輸電工程查驗組由時任發改委主任馬凱任組長,我當時是擔任動力的副主任,任副組長。經過一年多專家們的辛勤工作,完成了三峽輸電工程的國家查驗。
在供電嚴峻的時期,湖北省代表團曾有人質疑為何要把三峽的電力遠送到華東區域?為何不能留在湖北展開湖北經濟?但是他們不知道,三峽發的電在豐水期和枯水期相差懸殊。在豐水期可以發到近2000萬千瓦電力,而在枯水期僅有550萬千瓦擺布。要處理這一豐枯期的無量缺口,必須在湖北締造1000萬千瓦以上的火力發電來平衡,但在豐水期時這1000萬千瓦的火電又將停發,這是非常不經濟的,只需互聯互通互供才是處理問題的精確之道。